发布时间:2019-01-24 10:18:46 浏览次数: 作者: 广东标源企业管理咨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问题。进行打压未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是必然的。想要生产食品,办理生产许可证是没有捷径的。这是对安全食品的保证,对人们生命的保障。不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却想要进行生产?一意孤行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法律依据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
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
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
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二: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七十九条:
品生产加工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加工已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的;
(二)已经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仍继续生产加工已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的;
(三)超出许可范围擅自生产加工已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