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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天气是食品安全的多发期,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16-08-01 14:39:04     浏览次数:     作者: 广东标源企业管理咨有限公司

 随着气温的不断升高,食品质量安全的风险也随之加大,为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期,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切实措施,着力加强高温天气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对于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的需要有相关的资质,这样才能有效的监管。

 何谓食品“安全温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处副处长陈升介绍,每种食品在储藏和保存时都有一个自己最适合的温度,超过或低于这个温度,食品将会降低口感,甚至滋生细菌,导致变质。“对食品安全影响最大的是细菌。”疾控中心预防科主任李兆强介绍,细菌繁殖需几个关键因素,即营养物质、湿度、氧气、温度,前三者不易掌控,容易控制的就是温度,远离危险温度也就保障了食品的安全。食品细菌易滋生的温度是4℃-60℃。通常食品加工和保存时要将冷产品的温度控制在4℃以下,热产品控制在60℃以上,防止细菌的快速繁殖。“而37℃-42℃是食品的最危险温度。在此温度下,细菌繁殖速度最快,4小时左右就能增加4000多倍,夏季的高温恰恰让食物处于最危险温度中。”李兆强说,“夏季凉菜上菜时的温度跟室温差不多就得当心,证明它正处于最危险的温度中,食物很可能微生物超标,不建议食用。”积极预防夏季细菌性食物中毒,夏秋季气温高,适合多数细菌生长。为避免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建议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一是防止交叉污染。应重点防控食品、食品加工人员以及食品制作环境、工具、容器、设备、设施间形成的细菌性交叉污染,特别是要防止熟食品成品与半成品、食品原料间形成的交叉污染。

二是妥善存放食品。当熟制食品存放在10℃至60℃之间的温度条件时,存放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集体用餐配送食品,其保质期应不超过烧熟后4小时;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冷藏)的食品,其保质期应不超过烧熟后24小时。

三是食品应烧熟煮透。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食品加工时中心温度应达到70℃。长时间贮存的食品食用前应彻底再加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以防止食品原料中的细菌存活。

四是彻底清洗原料。泡发干制原料或培养芽苗类蔬菜,应定期更换用水,避免有害细菌的繁殖。对于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用流动的洁净水多次清洗,去除存留在食品原料表面的细菌,避免造成污染菌的存留。

五是预防贝类毒素中毒。夏秋季节是贝类毒素中毒高发期,个人加工或在外就餐食用新鲜贝类时,要去除肠腺等内脏。最好不食用蒸煮贝类的汤汁。尽量避免一次食用大量贝类。食用贝类后如出现疑似中毒症状,要尽快就医。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的,应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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